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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歆惟丨交换行为过程中的价值形式新探——基于日本宇野学派流通论视角的分析

                  发布日期:2023-05-11  浏览次数:36   作者:尤歆惟

                交换行为过程中的价值形式新探

                ——基于日本宇野学派流通论视角的分析

                 

                 

                尤歆惟[①]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  要:价值形「式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基于商品交换的横向社会关系,而商品交换的问题又必然涉及到交换者的交换行为过程。日本宇野学派试图立足于纯粹流通论的视角,在交换行为过程中探讨价值形式问题,对交换行为的实现问题、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问题↘、货币形式㊣ 生成必然性问题、交换中的价值形式内在性问题上都给与了深入研究。交换行为的引入,对于我们理解流通领域所具有的不能还原为生产领▆域的特殊规定性,价值形式从简单到复杂的促〓生机制,以及流通领域不同于供需决定论的价格○内在性形成机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从而从政治经济学的维度回←应了哲学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的形式规定问题的强调。

                关键词:价值形式;交换行为;货币;宇野学派

                 

                 

                 

                一、行动论的价值形式论课题的确立

                 

                价值形式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的商品理论中所阐述的一个重要理论。商品价值的表现涉及到商品的社会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②]在商品的价值问题上,除了投入的人类劳动这个可以说是价值的实体问ζ 题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横向的交换关系维度,前者不能脱离后者而独自地呈现出来。价值形式↑论的探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商品价值的这个横向交换关系的涉猎。这就体现出价值形式论的意义所在:探讨商品价值表现的横向社会关系或交换关系。

                由于商品价值问题存在着这种横向的维度,因而一些重视资本主义社会横向社会关系结构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对价值形式问题给与了密╲切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其中的代表有德国的“新马克思”阅读理论、英国“新辩证法”学派和日本的宇野学派等等。日本宇野学派享有着这些“价值形式学派”所共有的问题意识:资本主义的特殊性不仅仅在于其生产机制,更在于其基于交换的形式规定。但是不同于别的学派更多地是从一种社会哲学的视角对资本主义的形式规定进行全局性把握,宇野学派所持有的是更为技术性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意识。这一理论学说最大特征在于:相对于很多传统学者首先立足于投入劳动这个价值实体去透¤视商品价值的观点,宇野学派创始人宇野弘藏提出,不妨在逻辑顺∞序上先立足于商品交换这个纯粹的流通领域去探讨价值关系以及货币、资本的生成,然后再在资本的范畴下引入生产和价值实体的设定,从而在一个资本雇佣劳动的@ 成熟框架下去讨论商品价值的形成增殖过程。这种做法以“流通论”的视角强化了价值形式论的理论意义,让价值形式论成为一个流通论内部自洽的价值理论,并为逻辑上后续的资本主义理解提供了一个形式规定框架。

                在“实体”向“流通”的视角转变下,宇▓野弘藏及其以及宇野学派的学者们主张根植于交换行为去透视价值关系所具有的横向交换逻辑,从而构建一个具有行动论色彩的价值☆形式理论。在这个构建中,他们形成了一些独特观点,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以下几条:

                1.探讨价值形式卐时有必要引入商品所有者及其交换行为来理解。

                2.价值形式从简单形式向■更复杂的价值形式的过渡,需要◆基于交换行为的内在矛盾展开。

                3.需要从商品持有者寻求交换的行为出发,得到作为“内属性”的价值概念。也就是说,商品交换的横向关系中,会发生具有内在性的价值形式规定,而不仅仅是偶然的、作为生产领域之表皮的价格关系。

                这些论点都充分表现了他们在交换行为中理解价值形式的理论特征。不过虽然他们在这套框架下进行了很多内部的研究和摸索,但是其研究成果对于国内的学术界、乃至于国外的非宇野学派的学者来说,都还是过于陌生和独特的。而且,由于宇野学派内部学者众多,对※这些问题的论述上也是各执己见,这就为我们整体性地批判吸收他们的观点来重新思考商品价值问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论文的研究课题,即基于宇野学派的流通论的横向商品交换视角,去探索商品价值的形式规定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和讨论上述三个重要的问题点,一方面向国内学界批判地介绍宇野学派关于价值≡形式理论的独特观点,另一方面探索基于交换行为过程构思价值形式论的理论可能性,并阐述这种理论构建对于我们理解资本主义社会整体所具有的意义。

                 

                 

                二、价值形式论引入交换行为的意义

                 

                首次提出需要在价值形式的讨论中引入交换关系的学者就是日本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泰斗宇野弘藏。他在1947年日本杂志社《评论》组织的资本论研讨会上提出了这一观点,并在日本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宇野弘藏和久留间←鲛造作为立场对立的代表人物,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久留间鲛造认为⊙,价值形式论的任务,是在认可投入劳动=价值实体的逻辑先在性之后,分析和阐明价值形式具有的特殊关系结构——等式左边商品的价值通过等式右边商品的使用价值来得到表现,从而使等式左边的商品获得了和自己的使用价值的形式所不同的价值的形式[③]。宇野弘藏则认为,价值形式中的两极关系,即等式左边商品的价值通过等式右边商品的使用价值相对地表现出来这一点,是不能抽掉商品所有者的交换行为而独立加以理解的[④]。两位学者都认可价值形式的背后是商品所有者的交换关系这一点,但宇野弘藏认为商品所有者的存在及其欲求关系必须要纳入到对价→值形式论的讨论中来,而久留间鲛造认为价值形式论只需要将课题限定在表现∑ 的结构上就够了。

                关于日本的这场价值论战的内容以及宇野弘藏所提观点的价值,国内已有数位学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跟踪介绍和评述。例如,张胜荣强调了宇野弘藏观点中对价值的形式和实体两个维度的区分的▂特点,并介绍了宇野弘藏基于价值形式规定进一步推导出商人资本、生息资本并导出产业资本的理论路径,指出宇野弘藏的观点“区分了马克思的双重价值理论。即形式的价值和实体的价值』”,“指出价值形式是分析商品经济的一般性、价值实体则ω 是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殊性”[⑤]。杨立国侧重介绍了宇野弘藏引入商品所有者及其欲望关系来讨论价值形式★的观点,指出在这一问题上我国和日本在研究视域上从一开始就具有的不同特征[⑥]。这些介绍无疑对于我们了解宇野弘藏在这场价值论战中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仍然不足以引发♀我们对宇野的观点的共情式理解。我们初见宇野弘藏引入交换者和他的欲望关系△来研究价值形式的观点时,在对价值形式结构缺乏理解的前提下,很容易会将宇野弘藏】的价值理论界定在“人对财物的主观需要”的范围内,从而错误地认为宇野弘藏只是把供需关系引入到价值形式的交换范畴内、从而走向西方主流经济学语境。因此,要真正理解宇野弘藏为什么提出这些观点,首先需要重审价值形式所表示的横向交换关系所具有的特殊结构。

                价值形式结构可以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中的如下论述来概括:“它(商品)不能通过自身的物体或自身的使用价值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但是它能够把另一使用价值或商品体当做直接的价值存在。……为此,它只需要把别的商品作为等价物来与自己等同。”[⑦]在价值表现的关系中,被表现价值的商品〖(即相对价值形式一侧的商品),是通过表现价值的商品(即等价形式一侧的商品)的物品体直接表示出来的,而这种关系之所以可能,是由于等价形式一侧ξ 的商品在交换关系中处在“直接可交换性的形式”[⑧]上。这意味着价值形式的结构是建立在一定的交换关系前提上的。我们可以合理地将这个交换关系前提进行如下拓展性的解读:价值形式中,等式右侧(即等价形式一侧)的商品之所以处于“直接可交换性的形式”这个地位上,是由于有交换者在用自己的商ζ 品去寻求交换。比如,在“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价值形式中,由于麻布所有者在寻找与上衣所有者的交换,上衣才处于可直接交换的形式中。由于在这里被寻求的是上衣,因此上衣所有者只要愿意〗,就可随时♀用自己的上衣交换麻布,但麻布一侧则并不是想交换就能交换的,它需要服从上衣所有者的意愿。这里存在着一种欲望的不对称性关系,因此交易的双方并不是对等的地位,而是处于马克思所强调的价值形式的“对极性”关系中。而这个欲望不对称关系,是一个需要引入商品所有者的存在及其交换行为才能理解的东西。

                引入商品所有者及其交换关系的做法,还有利于强化商品交换这个流通领域之于资本主义生产所具有的意义,让它不只是处于生产这个“实体”性关系的表皮位置,而是与生产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中。这个问题意识又源自于宇野学派对于著名的“转形问题”的独特思考:如果说,一种传统的基于生产中的实体¤性关系来构筑的商品价值理□论,会与平均利润率形成后的生产价格之间发生不整合性,那么我们与其立足于○这种生产主义的视角去强行弥合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不妨重新思考作为形式规定的价值其表示方式的独特性,并重新评价商品交换的形式规定所具有的︼更积极的作用。因为价值形式论揭露了价值特有的表现方式,即价值无法直接获得中立、客观表现,而是需要通过交换关系相对地呈现出来。这需要我们充分重视流通领域所具有的不能还原为生产领域的特殊规定性,这一点通过引入商品【所有者的行为规定而强化了:即是说,正是由于交换行为◤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之实现的最后一个环节具有不可还原性,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规律得以有“通过不均衡来实现均衡、通过无政府性【来实现规律性”的特征(类似于一种“骑自行车”的平衡)。因此,流通领域相对于生产领域而言,并非简单地是外部相对于内部的关系,而是有着更为积极的主体性能力;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存■在商品价格基于生产进行调整的一∮面,还存在着社会生产按交换过程的反馈和调整而进行整合调整的另一面。以这样一种方式,生产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实现着一种动态弥合的机制。

                 

                 

                三、从交换行¤为的内在矛盾探索价值形式的过渡

                 

                交换行为过程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交换过程中发生的资本主义形式规定的作用和意义,还能成为构建价值形式从简单价值形式向更复杂价值形式过渡的关键环节。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所阐述的“价值形式”理论,往往被视为是一种关于货币的社会历史生成史的理论而被写进经典教科书内。即是说,价值形式从简单形式到复杂形式的过渡,常常被认为是历史上不发达的商品交换关系向更发达ㄨ的商品交换关系的过渡。这样一种构思有着其深刻的思维逻辑缘由:因为商品之间已经№通过投入其中的人类劳动而获得了普遍的等同性关系,所以在理解价值形式之前,商品的价值问题已经投入劳动而获得了一种闭环结构,而货币形式的生成则成为外在于价值这个闭环结构的历史现实选择问题。不过这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点,促使我们去反思这种经典理论◢安排。首先,从历史现实来看,我们固然可以设定一种物物交换的“简单价值形式”关系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最简单、最原始的交换形式,但是却很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找到对应于价值形式的第二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的商品交换关系。即是说,我们很难在历史上找到一种用一个商品同时去交换所有别的商品的交换阶段。显然这里的理论安排并非是对历史事实的单纯归▆纳。其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二章《交换过程》章,又从一个现实历史的视角讨论了交换的实现和货币生成的问题。这就和价值形式论的讨论发生了重合。在笔♂者看来,这两点都说╱明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价值形式论其实并非是对货币生成问题的现实社会历史性■的讨论,而是一种行为逻辑意义上的讨论,这种讨论也让商品价值并非仅仅在投入劳动的实体规定内部就完成一个闭环结构,而是向交换实现过程所呈现的形式规定从简单向复杂的过渡问题敞开。

                如果我们追溯交换行为的逻辑演进过程,将简单的价值形式理解为剖析那种更为复杂的、全面展开了的货币形式的原初设定,价值形式的四个形式的过渡过程就变得更具有自洽性。要理解货币形式的秘密,不能直接从货币的既定事实→出发,而需要从商品交换的最简单的方式出发,从这种方式所面对的困境入手,一步步将商品交换展开为货币形式的逻辑必然性演绎①出来。由于两个商品之间的最简单商品交换存在着一个基本困境:无法保证双方同时欲求对方的商品,因而首先只能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寻求关系[⑨],因此扩大交易对象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这就产生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而扩大交易对象,意味着可能会产生一个为多数人所共同愿意交换的一般等价物,这就产生了一般价值形式。当这个一般等价物固定为黄金这样的贵金属时,货币形式就最终产生了。也就是说,交换行为的内在逻辑被引入到价值形式的展开中来,去推动价值形式的发展。

                如果说,“价值实体”的逻辑是在讨论交换关系之前就基于投入的抽象人类劳动而为商品之间构筑了一种不同于使用价值之异质性的“同质性”关系,那么“价值形式”的逻辑则把这种同质性关系基于交换而呈现出来的现象形态给予强调出来;上述“行为论”的价值形式理论,则进一步把商品交换行为必】然发展为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价值形式必然表现为货币形式这一点呈现出来,从而让价值形式论成为了有♂关货币生成之行为必然性的理论,让价值形式学派成为强调货币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形式规定重要性的理论学派。

                但是这样一种思路也存在着一个问题,即基于交换行为去构建对价值的认识、特别是用货币形式去构建对价值的认识,很容易导致价值形式“内在性”的缺失,因而无法从根本上区分价值形式和价格,这样一来,可能导致在理论上“一方面认可价值的实体规定,另一方面又认可价值的形式规定”的分离式认知[⑩]。这种观点过高地『看待了货币中介作用(特别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对于资本主义运行▽的意义,在逻辑上反转了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价值的同质性关系之于商品交换通约性的先决关系[?]。因此,宇野学派的部分学者,试图基于交换的形式规定去重塑价值关系的内在性属性,从而构建更融洽的形式和实体的结合机制。而也正是这部分↘研究,成为宇野学派最有突破性、但也最为混乱的部分。从下一章开始,本文将综述宇野学派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成果,并给出笔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

                 

                 

                四、基于交换关系对商品价值内在性的考察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探讨商品价值问题的时候,通过抽去商品◥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以及有用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得到了作为抽象劳动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凝结。因︾此一般认为,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内在性的讨论,是基于这种投入商品中的抽象劳动而进行的。但是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是率先基于交换关系而提出商品价值内♀在性问题的学者,这一点可以通过他对价值问题的叙述顺序来得到〓确认。

                马克思指出,商品存〗在着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两个因素,但“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可以说,在讨论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时,使用价值处于相对消极的地位,而交换价值处于积极的地位。接着,马克思对交换价值这个“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进行考察,认为这个关系看起来是“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因此“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但其▲实不然,两种商品之间的这种比例关系之中其实存在着一个“等同的东西”。[?]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在等同性问题,这种内在等同性,从叙述的顺序来看,是从交换价值的◣量的比例关系中反思出来的,而反思的结果实质上是对“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这个“似乎”的形容语矛盾的概念给与了认可。

                关于《资本论》开篇《商品》章所涉及到的交换关系究竟是“简单商品生产”还是“简单商品流通”,是个为学者广为争论的课题。如果从整体上来理解资本ㄨ主义现象,将商品理解为存在于整体各个部分中的细胞,并认为“这种细胞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社会关系都实现在这种形式当中”,那么《资本论》的开端所涉及的就并不是一种割裂性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简单抽象形态,即∮简单商品流通的形态。[?]不过对于马克思来说,价值↑形式论的主要用意在于通过阐明简单商品流通的形式规定来揭露特殊的具体劳动与抽象人■类劳动之间的关系,而非解释商品流通领域是否具有内在性机制问题。然而随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这个问题意识对于重视交换的形式规定之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重要性的学者而言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是因为,价值形式理论揭示的是商品价值的特有的表现方式,而这种表现方式最终会以货币形式的方式、通过价格而呈现出来。如果在这个以货币形式呈现出的流通领域中不存在某种能够促发价值内在性规定生成◣的机制,那么我们的理论会停留在本质的々价值生产和偶然的价格的二元结构关系中,不利于阐发价值形式学ㄨ派所主张的流通形式对于生产实体的积极调整能力。关于这个问题,宇野学派的三代学者逐步进行了深入探索,提供了很多具有启发性的研究成果。

                作为宇野学派的创始学者,宇野弘藏的探索还比较初步。他∞在放弃了于流通论中探讨价值实体的做法后,首先立足于价值形式,将商品价值规定为“质上相同、仅仅在量上不同”的“同质性”关系,而与使用价值的“异质性”相对[?]。在谈到这个“质上相同、仅仅在量上不同”的“同质性”是什么时,他又反对直↓接从两个商品中寻找共同物,而是进一步谈及货币形式来寻求支持。例如他这样说道:“在小麦和铁的等式中直接寻求两者的‘共同←的东西’的做法,是忽视了商品交换的特性。事实上,作为两者‘共同的东西’而表现出来的东西并不直接就是价值,而是货币╳价格。”[?]这么来看,商品之间的这种同质性关系,似乎仅仅就是基于货币☆表现出来的价格了。

                不过,这样一种基于货币而构建出的“同质性”关系,存在着让商品〇价值概念陷入经验主义的嫌疑。即是说,各种商品作为质上不同的各种使用价值,本身是不存在同质性关系的,只是由于存在基于货币中介的交换关系,才共同地获得了某种“同质”的属性。这样的“同质性”显然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内在性”关系,而这里的所谓“同质性”概念,作为商品的价格表现,其实也失去了这个概念自身的意义,而成为了一个空壳。处于这个理由,宇野学派的第二代学者山口重克,主张取消价值的“同质性”规定,而将价值概念“广义化”。

                山口重克认为,传统的』基于实体“重心”式的价值概念过于注◆重仅仅对社会生产的均衡编成的抽象,而忽略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成立方式的特殊性→。他主张首先在形式阶段将价值规定为商品所具有的 “交换力”。这个交换力基于供需而规定,但它又是一个被我们把握成商品具有的“内属性”的东西[?]

                不过山口重克的这个做法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如果将形式上的价值仅仅建立在基于供需关系的“关系力”的认知上,我们就只能得出在流通阶段的偶然、波动的价格,而不可能是真正具有内在性的价值概念。也许是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山口重克在《经济原理论讲义⌒ 》一书论述货币职能的部分时又提出了商品的“社会的价值”的观点:“如果我们将价值规定为商品的交换力,除了上述的两个种类的个别价↓值(卖方的评价所表现的价值和买方的评价所实现的价值)以外,也会产生社会的价值这个概念。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至少在同一个时间内▓,在商品所有⌒者之间会一般性地形成同一商品的同一使用价值量应该拥有同样的交换力▲、即同一的价值的这种观念。”[?]这是一个建立在交换过程中的价值“内在性”规定,它基于流通领域产生,但又超越了供需关系所决定的偶然性价格关系。在此基础上,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决定,就并非仅仅是依照供需关系的“关系力”而发生,而是有着更为内在和稳定的基础。可惜的是,关于这个“社会的价值”所产生的流通领域的根据,山口重克并没有给出更多的说明。

                宇野学派第三代学者小幡道昭主张用商品所具有的“财富”的性格来为流通领域得到的价值▽概念赋予内在性√。他认为,商品论开端的商品,作为“对所有者来说没有直接用处”的东西,同时拥『有着“能够寻求和别的商品进行交换”的性质和“预备性的财富”的性质[?]。如果我们明确了商品一开始对于商品所有者所具有的预备性的财富的属性,即:对于商品所有者来说他并没有必要同时将自己持有的所有商品用于交换、而只需要拿出部分商品来进行交换,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并没有必要去设想制约条件下的人们当下为了最大化满足自己欲望而采取交换行动,不如说,对于商品所有者来说,最大的关心点其实在于:对于特定商品是〗采取现在交换,还是今后交换。[?]因此,在价值形式“20码麻布=1件上衣”中,正是由于麻布对于麻布所有者来说具有的“预备的财富”属性,麻布所有者先立足于交换时当事商品20码麻布的“部分性”特征,然后才去构建和交换对象的量的比例关系,这也意味着交换当事商品和背后作为财富的商品世界之间具有了关联性。

                小幡道昭的这个观点的㊣最大贡献是,通过构筑交换当事商品和作为预★备性财富的商品之间的关联,否定了“制约条件下的人们为了最大化满足自己欲望而采取交换行动”的主流微观经济学行为假设,为财产关系下发生的更加间接的客观估价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其理论独创性意义自然毋庸赘言。但针对这个理论,笔者认为仍然存在着以下疑问点。

                首先,即便在商品论的开端,单纯作为对他人的有用物的原初意义上的商品,也并非都能够具有预备性的“财富”的属性。所谓的财富,需要具有一定的可保存性,从而需要作为物体维持一定的外在形状。因此,诸如电力、暖气等不能维持外◥在物体形状的物质,虽然完全可ξ以是商品,但我们却很难说它们是财富[21]

                其次,如果在探讨交换的实现方式之前就已经设∮定了商品的“财富”的属性,那么我们一开始探讨交换时,就需要设定人们交换的手段和对象都不仅仅是特定使用价值,还是具有预备性财富性格的东西。在这种设定下,诸如“20码麻布=1件上衣”语境下麻布所有者对上衣的欲求关系的直接性会发生变质,会产生“即便我不需要上衣,但也可以将其作为财富入手”的这层动机。这就导致在理论上把更加发达和复杂的交换关系卷入到商品论开端的探讨中来,妨碍了交换关系一开端所设定的针对特定▂使用价值的指向性和定量性。

                最后,并没有必要通过设定商品先天具有的“预备性的财富”属性来规避微观经济学的交换行为解释路径。因为在简单价值形式下的交换ㄨ关系中,其实并不存在着交换实现的普遍可能性,毋宁说在一种行为论的设定下,例如麻布和上衣的关系里,麻布持有者由于无法保证上衣持有者也想↑要自己的麻布,其实两者的交换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实现的困难。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说,只有处于等价形式一侧的上衣才是“直接可交换性的形式”。我们也完全能够立足于交换的基本困难,基于交换行为的逻辑去审视价值形式内在性得以产生的契机,而不必特意引入“预备性的财富”这个外在于行为逻辑的先在设定。

                 

                 

                五、从商品交换的困境结构出发重审价值形式内在性规定生成的契机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得知,宇野学派的学者虽然已经关于价值形式内在性的问题做出了深入的考察,但总得来说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基于流通机制来理解这一点的统一观点。在本Ψ文看来,要从根本上探讨这个问题,需要回到将交换者的存在引入价值形式论的行为论语境◥中去,清晰地分析在寻求交换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就需要我们重审简单价值形式背后的交换行为的深层次逻辑关系。

                在简单的价值形式的语境下,如果引入了商品所有者的存在,那么首先就存在四个要素:商品所有者A和B,以及他们持有的商品a和b:A对B持有的b有所欲求,愿意用自己持有的a的一部分去和b交换。在这里,A首先产生对b的直接性的欲求关系,用A→b表示。但要获得b,他需要和商◥品b的持有者B发生交涉关系。而在这个关系中,产生了两个商品a和b的价值ぷ关系:a=b。

                A对b的欲求关系,是驱动商品交换行为发生的最基础的关系。如果A并不需要用b来满足他的特定的需要,不产生对b的欲求关系,那么交▓换从一开始就无从发生。而这个关系,也表示出交换具有的满足个人的私人需要的性质。b的持有者B到底是谁,以及别人对b有怎样的欲求,和A没有任何关系,A的目的仅仅是要满足自己的特定私人需要而入手商品b。

                但是,由于b存在它的所有者B,所以A必须要和b的所有者B进行交涉才能得到b,对于A来说他能做的是提供部分他持有的a作为交换条件。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保证B也有对A持有的a产生欲求关系。也许在偶然的、个别的◣情况下,会有“两厢情愿”的情况发生,不过当我们设定商品持有者「及其寻求交换的行为时,并不应该以偶然』情况为普遍情况。因此,这里真正存在的问题即商品交换从一开始就存在的欲望不对称的困境。恰好是这一点,让小幡道昭所谓的“对于商品所有者来说,最大的关心点其实在于:对于特定商品是采取现在交换,还是今后交换”的行为模式得以成立。

                如果我们立足于欲望的不对称关系所带来的交换的基本困境,就会明白,当A提出两个商品a和b的某种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比如说20码麻布=1件上衣)作为交换的条件时,他并非仅仅是︻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去和某个特定的B去交涉的,而是面向一个不特定多数人的空间,去提@ 出自己的交换意向和交换条件。这是我们把握交换行为的一个关键点:交换从一开始就并非局限在两个人的私下交涉关系里,而需要打开一个公共性的交易空间,面向多数人来提出条件,从而寻求出现那个能够接▅受自己商品的不特定的B。这时,A提出的交易条件,就并非是简单地依据他个人或某个特定对方的主观好恶而决定的私下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客观性的经济关系。我们基于这样的角度,才能很好地理解为什么交换中的商品之间会产生作为内属性的价值形式关系。

                用图示来表示前文所展开的简单价值形式中交换关系和价值关系的内在逻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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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在寻求交换时所提出的作为交换条件的等值关系“a=b”(20码麻布=1件上衣),就是一个在A看来能够获得第三者也认同的、具有客观效力的交换条件。在这里,a被设√定为具有能够交换b的客观效力的东西,而被A作为交换ζ条件提出。比如,在A看来,20码麻布具有能够交换1件▽上衣的客观效力。当然,这个等值关系仍然只是停留在A的主观设定中的评估关系,在交换完成之前并不能说就是真正客观的,但它不同于那种仅仅基于A的需求、喜好等等的主观性,而是被设定为具有客观效力的主观性。就好像“我喜欢苹果”和“我判断这个苹果有300g”一样,前者仅仅是基于我的喜好的主观判断,后者是有客观性的主观判断。A为自己的商品a贴上了这个等值关系作为交换的条件,这个等值关系是一个能够被非交换当事人也接受和修正的关系,因此商品a仿佛具有了一种如同物的●自然属性那样的性质。价值的这种奇特的对象性,虽然首先是人们在交换行︻为中赋予给商品的东西,但却仿佛是商品自身所天然具有的自然属性一样,其奥妙正在于此。

                当然,虽然寻求交换的行动从一开始指向的就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这ω 也不意味着交换能够轻易地实现。对于A来说,他所寻求的对象仍然只是b的持有者B,虽然B在这里其实拥有“不特定的多数人”这个范围,但该范围仍然是极其狭隘的。在逻辑上,商品交换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按两个商品的范围而实现普遍的交换。打开商品交换实现的普遍可能性的,并不在于寻求交换的这种面向不确定他人的结构中,而在于间接欲望的产生和交易对象的扩大中。这一点就需要到价值形式的下一个形式、即“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去探讨了。但是,寻求交换的结构和这个结构下产生商品价值形式内在性的机制,则是一个能够在简单的价ξ值形式框架中就予以阐明的课题。

                这种寻求交换的关系促发价值形式内在性规定生成的机制,在货币形式生成后依△旧存在。商品在现实世界中的售卖机制,并不是采取直接从供给方那里直接面对特定交换者的方式,而是采取一个具有“库存”机制的商店售卖模式,以“寻求交换者的出现”的方式被贴上价格标签而待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交换存在的“惊险的跳跃”[22]现象:商品的购买一般来说是一个顺利的过程,但售卖并不是,商品如果未能满足某种社会的需要,便很有可能会滞销。这一点充分体现出交换行为中存在的这种不对※称的“寻求”关系。也正是由于售卖者面对的不是和特定需求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与社会中▂不特定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它在待售时被贴上的价格的这个经济行为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性和内在性意义,而并非仅仅是依照供需者之间的具体情况而调整的偶然性东西。定价的客观性和内在︾性意义,通过在流通领域这个横向领域中同种商品的“一物一价”法则而呈现出来。诚然,商品价格的实体性依据仍然需要在商品生产领域(即基于生产价格)获得揭示,但生产对价格的规制性作用要通过“一物一价”这个流通领域的缓冲机制为媒介才能获得真正实现。

                 

                 

                六、结语

                 

                价值形式的问题,往往首先为国内外的学者在哲学维度提起重视,这种重视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意识展开:“问题不在于戳破现象道出本质,而在于本质为何采取了这样的形式。”[23]而这个问题意识之所以重要,又缘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于前资本主义社会Ψ的重要特点在于:它不是一个能够直接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生产)的社会形态,而々是一个为形式规定的现象所包裹和调整的社会。具体而言,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并不通过产品直接分配的方式呈现出来,而是通过交换关系而间接地以价值关系的方式呈现出来,并且通由交换关系来实现产品的再生产。这些都充分提示了研究交换关系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定具有的深层次意义。然而这些问题也呼唤着我们的研究从哲学式的叙事把握进一步下降到更具体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宇野学派的价值形式研究,在交换行为的实现问题、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问题、货币形式生成必然性问题、交换中的价值形式内在性问题上都给与了深入研究。在交换行为的实现问题◥上,深化了马克思所指出的价值形式的对极性关系,提出商品交换是一种“寻求交换”的关系;在转形问题上,通过重视流通领域所具有的不能还原为生产领域的特殊规定性,使流通和生产处在一种“通过不均衡实现均衡”的动态关系中,来试图给转形问题以新的解释视角;在货币生成的必然性问题上,试图给出价值形式从简→单到复杂的行为论的促发机制;在交换中的价值形式内在性问题上,试图通过揭示价值形式的内在性规定,来构思一种不同于主流经济学基于供需确定价格的新价格形成机制。当然,这些问题都不能说已▓经得到了完美解决,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在宇野学派内部呈现出一个众说纷纭的研究状态。但是,基于一种流通论的视角、从交换行为过程来透视价值形式「问题的研究范式△,能够很大程度上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题的研究,为传统的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并呼应对价值形式理论的哲学把握,这一点应该说是毋庸置疑、并值得肯定的。本文通过梳理宇野学派的该研究范式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贡献,提供笔者对于这些问题的评述与研究成果,来探索交换行为过程中的价值形式理论的构建,希望能为我们理解当今世界资本主义世界的状况提供新的借鉴,并展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和张力。

                 

                 

                参考文献

                 

                [1]《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2][]久留间鲛造:《価値形態〓論と交換過程論》,岩波書店1957年版。

                [3][日]向坂逸郎、宇野弘藏等:《資本∞論研究》,至誠堂1958年版

                [4]张胜荣:《宇野经∏济理论观点简介》,《经济学动态》,1986年第11期。

                [5]杨立国,于众:《马克思价值形式论的新解读——以中日学者的研究成果为视◢角》,《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7][]宇野弘藏:《経済原論》,岩波書店1964年版。

                [8][]马渡尚宪:《価値論論争の現地点》,《経済評論》197912月号。

                [9][德]罗尔夫·黑克尔:《关于<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起点的※争论:简单商品生产还是简单商品流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3期。

                [10]宇野弘藏:《宇野弘蔵著作集9》,岩波書店1974年版。

                [11][]山口重克:《価値論·方法論の諸問題》,御茶の水書房1996年版,第9页。

                [12][日]山口重克:《経済原論♂講義》,東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版。

                [13][]小幡道昭:《価値論の展開》,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

                [14][日]伊藤诚:《伊藤誠著作集2》,社会∮評論社2011年版。

                [15]李乾坤:《价值形式、国家衍生与批判理论:德国新马克思阅读运动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①] 作者简介:尤歆惟(1988-),男,江苏扬州人,日本北海道╲大学博士,日本经济理论【学会会员,日本经济学史学会会员,SGCIME(“马克思经济学现代课题研究会”)成员。现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本研究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德国‘新马克思阅读’运动的理论与思想史效应研究”[项目编号:19CZX005]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项目编号:012414370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②]《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61页。

                [③] 参见[]久留间鲛造:《価値形態論と交換過程論》,岩波書店1957年版,第52页。

                [④] 参见[日]向坂逸郎、宇野弘藏等:《資本論︼研究》,至誠堂1958年版,第157-159页。

                [⑤] 张胜荣:《宇野经济理论观点简介》,《经济学动态》,1986年第11期。

                [⑥] 杨立国,于众:《马克思价值形式论的新解读——以中日学者的研究成果为视角》,《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1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09页。

                [⑨] 这里可以援引宇野弘藏的如下观点来理解。宇野弘藏认为,简单价值形式“20码麻布=1件上衣”的背后有这样一个交换的情境:“麻布的所有者将他的作为商品的麻布里取20码而和自己想要的1件上衣相对,如果有谁希望用1件上衣来交换的话,就将20码麻布让渡给对方。”参见[日]宇野弘藏:《経済原論》,岩波書店1964年版,第22-23页。

                [⑩] 按马渡尚宪对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的价值理论进行╳分类,不少学者都存有类似的对商品价值的分离式认识。比如小林弥六将价值分为“形式的价值(交换价值)”和“实体的价值”,山口重卐克将价值区分为“没有实体的价ξ值(交换可能性)”和“有实体的价值”。参见[]马渡尚宪:《価値論論争の現地点》,《経済評論》197912月号,第137页。

                [?] 马克思在评价亚里士多德时指出,商品之间存在着的“本质上的等同性”构成商品之间可通约而相互发生关系的基础。参见《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74页。不过在强调价值形式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特殊性意义的学者那里,这种关系往往会颠倒为:商品之间基于货币的可通约性构成了商品之间等同性或同质性关系的基础。

                [?]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9页。

                [?]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9页。

                [?] 参见[德]罗尔夫·黑克尔:《关于<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起点的争论:简单商品生产还是简单商品流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3期。

                [?] [日]宇野弘藏:《経済原論》,岩波書店1964年版,第21页。

                [?] [日]宇野弘藏:《宇野弘蔵著作集9》,岩波書店1974年版,第162页。

                [?] 参见[]山口重克:《価値論?方法論の諸問題》,御茶の水書房1996年版,第9-10页。

                [?] [日]山口重克:《経済原論講義》,東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版,第35页。

                [?] []小幡道昭:《価値論の展開》,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40页。

                [?] []小幡道昭:《価値論の展開》,東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版,第44-45页。

                [21] 日本学者伊藤诚指出:“先从不太重要的论点开始说:例如电◥力能源这种尽管是由劳动形成的、但不能被规定为财货或物体的对象,也可以被赋予商品形态,其有用性可以被我们认定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日]伊藤诚:《伊藤誠著作集》第2卷,社会評論社2011年版,第69页。

                [2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27页。

                [23] 李乾坤:《价值形式、国家衍生与批判理论:德国新马克思阅读运动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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